分级护理制度

时间:2024-06-17 09:19:35
分级护理制度15篇

分级护理制度15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分级护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级护理制度1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准确测量出入量。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4、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5、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分级护理制度2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护理部设专人分管质量管理,护理部下设护理质控组,专人负责全院护理质量控制。

2、建立健全全院三级护理质控网络,三级质控由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护士长组成,二级质控由科护士长及护士长组成,一级质控由护士长和护士组成;护理各项目管理组由科护士长和护士长组成。

3、加强对护理人员质量管理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质量意识,使每个护士明确各项工作质量标准,组织全体护理人员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4、随着护理学科的发展,护理部组织质控人员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护理质控工作的各个环节,修订完善质量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

5、护士长对病区护理质量把关,每天查房至少四次(晨会交班前,中午下班前,下午上班后、下午下班前)以上,掌握病区动态和危重病人情况。每周夜查房一次。

6、三级护理质量检查每季度一次,二级护理质量检查每月一次,一级护理质量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改正。

7、护理部组织质控组成员每月随机抽查,针对问题检查,并将每月检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向各病房护士长反馈和呈报信息科。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反馈,每年进行一次质量管理分析研讨会。

分级护理制度3

分级护理是医生根据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等级。级别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要在床头卡设护理标记,一级为红色,二级为蓝色,三级为黄色标记。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到达85%.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和新开展的大手术的病人。

(3)各种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重病室,设专人护理或职责护士,做好心理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T、P、R、BP.(2)对病人做到七明白(床号、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安全。

(3)设特殊护理记录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持续水、电解质平衡(根据病情)。

(4)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持续性能完好。抢救室整洁、安静、工作有序随时配合医生抢救。

(5)做好抢救室清洁消毒工作,防感染。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做出效果评价。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到达85%

(1)病重、病危、心、肝、肾功能极度衰竭,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大手术、内出血、高烧、昏迷、休克或外伤。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产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做到七明白,解决生活上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周密细致的心理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定时测量T、P、R、BP,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并记录。

(3)二十四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各种记录。

(4)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整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加强基础护理(口腔、褥疮等),无护理并发症等发生。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

2、护 ……此处隐藏9773个字……患者

对于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一般手术后不宜过多活动者等,主管医师要下达二级护理医嘱。

(4)三级护理患者

对于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产妇;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患者;生活可以自理,能离床活动者等,主管医师要下达三级护理医嘱。

2.加放护理等级标识

(1)护理人员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根据护理级别医嘱,在患者床头牌内和患者一览表加放护理等级的标识。

(2)护理等级标识为特别护理为紫三角、一级护理为红三角、二级护理蓝三角和三级护理无标志。

(3)护理级别标识放置或更改,日班由办公室班护士负责,夜班由值班护士负责。

3.执行护理级别

(1)特别护理内容

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足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制定护理计划,设危重患者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2)一级护理内容

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注意情绪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地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工作;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加强营养,鼓励患者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3)二级护理内容

卧床休息,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微活动;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4)三级护理内容

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患者饮食,每日巡视两次;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进行卫生科普宣传;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和心理状况。

4.更改护理级别

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下达医嘱更改护理级别时,护士要及时更改护理级别标识和执行护理级别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查阅病历,护理级别是否与病情相符。

(2)查阅护理记录是否符合护理级别要求。

(3)实地考察患者,护士是否按护理级别执行。

(4)患者投诉。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填报一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主任、副主任每月对全院考核一次,并填报二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院长。

(3)院长每月对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考核一次,并填报三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

六、罚则

1.对于未按病情下达或及时更改护理级别者,每次罚款20元。

2.对于未执行护理级别的护士,每次罚款20元。

3.对于护理级别记录不符合护理级别,每次罚款20元。

4.对于未完成分级护理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每次罚款20--100元。

5.对于未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导致医疗医疗不良事件者,按《惠好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接待、处理和赔偿制度》处理。

6.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

2.本制度自XXXX年1月15日下发之日生效。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拥有。

4.附件

(1)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方案。

(2)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报表。

分级护理制度15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卡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查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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