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目的: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我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作业制度化管理。
责任人:外来施工单位、人员。
内容:
1、进入我厂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2、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厂门卫保安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4、施工单位人员严禁进出我厂生产、实验区域。
5、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厂门卫及管理人员管理。
6、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厂设备管理部,由我厂水、电工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设备管理部安排水、电工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7、暂住我厂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厂作息时间,不许留宿不相关人员,遵守我厂行政办公室相关管理制度,违者必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8、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厂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厂施工项目。
9、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我厂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员工及外来单位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公司和外来单位的财产安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本公司生产区的外来单位及所有外来人员。
3、主要内容
3.1各类外来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3.2外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必须由总经办及外来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3我公司与外来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生产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4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3.5外来单位人员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需经总经办同意。
3.6外来人员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3.7外来单位在厂区生产,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本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8外来单位所用的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3.9外来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3.10外来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再由外来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3.11外来单位人员进行危险性的.作业时,须报总经办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12厂区内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3.13外来工程生产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3.14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证生产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生产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3.15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3.16外来人员在装卸作业时,须作到文明装卸,严格遵照“操作规程”作业。
3.17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3.18因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来单位负责。
3.19本公司对外来单位及生产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3.20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目的:
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我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作业制度化管理。
责任人: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
内容:
1、进入我厂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2、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厂门卫保安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4、施工单位人员严禁进出我厂生产、实验区域。
5、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厂门卫及管理人员管理。
6、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厂设备管理部,由我厂水、电工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设备管理部安排水、电工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7、暂住我厂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厂作息时间,不许留宿不相关人员,遵守我厂行政办公室相关管理制度,违者必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8、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厂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厂施工项目。
9、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我厂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
文档为doc格式